『壹』 離婚怎麼辦
想離婚,對方同意離婚的可以共同去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對方不同意的可以請求有關組織調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有證據證明雙方案情已經破裂,法院調解後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貳』 離婚怎麼辦流程
離婚的流程根據離婚的方式而定。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需要雙方攜帶離婚協議書、身份證、結婚證,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如果雙方是訴訟離婚,應由一方攜帶起訴書和相關證件直接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根據雙方情況判決是否准予離婚。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叄』 離婚怎麼辦理
要按照以下程序辦理離婚:
1、如果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冷靜期,申請辦理離婚證;
2、如果訴訟離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判決准予離婚的,判決生效,解除婚姻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肆』 如果離婚怎麼辦
離婚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當事人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訴訟離婚是指當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確已破裂的要判決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伍』 現在離婚怎麼辦流程
辦理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系,就離婚相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向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由民政局頒發離婚證解除婚姻關系。
一、自願離婚程序具體流程如下:
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和市轄區的民政部門或者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
其程序如下:
1、申請。男女雙方就自願協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申請依法進行嚴格的審查,主要審查雙方是否真正自願,是否對子女扶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了協議。
3、批准。對於符合《婚姻法》規定雙方自願離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准予登記,並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時起即解除夫妻關系。
二、訴訟離婚程序流程:
1、原告(提起離婚的一方)向法院遞交起訴書。
2、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後,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五個工作日內將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
3、您的配偶會在接到起訴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在審理離婚材料後,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4、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應遞交上訴狀。上訴狀應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
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不答辯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5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5、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
6、判決離婚。
(5)離婚怎麼辦擴展閱讀:
訴訟離婚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材料證據。
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相比,協議離婚具備省時、省錢的優點,但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1、民政局協議離婚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效力;
2、協議離婚常常留有隱患,離婚後容易因離婚協議的內容得不到履行引起財產分割等方面的糾紛。
『陸』 提出了離婚怎麼辦
提出了離婚如果是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核准頒發離婚證;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調解離婚或判決准予離婚。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的婚姻關系的訴訟請求,當然如果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應一並提出。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起訴狀後,經過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決定立案受理,離婚訴訟程序就開始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柒』 協議離婚怎麼辦
協議離婚的雙方要就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好,然後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冷靜期,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解除婚姻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捌』 離婚怎麼辦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訴訟離婚是一方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審理後調解或是判決夫妻雙方離婚。
協議離婚的,需要夫妻雙方親自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需要的材料有:
1、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訴訟離婚的,需要原告一方到被告的住所地的法院起訴,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在同一地點,要到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法院立案後會在三到六個內審理完成,判決兩個是否離婚。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__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__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__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玖』 離婚怎麼辦理程序
離婚的辦理程序,分2種情況處理。分別是:1、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需要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遞交離婚登記申請。審核通過的,男女雙方可在離婚冷靜期後,可以申請離婚證;2、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讓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