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结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所需证件: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张。
结婚证的补办流程:双方可以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2. 结婚证丢失了怎么补办
法律分析:结婚证丢失,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由原登记机关或者档案局出具等等。当天即可拿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十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3. 结婚证丢失,如何补办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二、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三、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四、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五、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六、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3)结婚证丢了怎么补办扩展阅读:
一、办理时限:
1、周一至周五登记。作息时间为:
3月1日—9月底,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其中7月15日—9月底间,下午3:00—6:00;
10月1日—2月底,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2、对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相关证件和证明齐全的,当场办理。
二、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1、收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 计价格[2001]523号
2、收费标准:9元
4. 结婚证遗失了怎么补办
结婚证丢了需要补办结婚证的,应当由本人拿着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在验证当事人的身份后之后,会依法为当事人补办结婚证。因为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就会有档案。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5. 结婚证丢了怎么补办
结婚证丢了可以补办。首先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然后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发放新的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6. 结婚证遗失了如何补办
结婚证遗失的补办程序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补办结婚证需要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是原办理结婚证的机关,也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对于经审核后情况属实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补办结婚证。法律规定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领结婚证或离婚证时应当交纳工本费。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7. 结婚证丢了怎么补办
补领时,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补领时,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但是,补办结婚证要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的夫妻关系仍然存在;
2、持有相关证件,如,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3、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但是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双方共同去办理,只需要一方即可;
4、如果当事人因为某些原因无法亲自去申请补办,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当事人补办结婚证所需的相关证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8. 结婚证丢了怎么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
1、需要夫妻两个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到当地公安机关,让工作人员帮忙出具相关证明,这个证明材料在现场就能办理成功。
2、夫妻双方需要手写一份丢失证明,直接用黑笔在白纸上面写一下就可以,还要写上丢失的原因,写好之后双方要在上面盖印章,直接按个手指印就可以。
3、工作人员会对档案进行查档,如果结婚证已经撕毁了,无法恢复成原来的样貌,这时候就可以不出具这个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9. 结婚证丢了,有结婚证复印件,请问应该怎么补办
结婚证丢失补办,当事人要准备的材料就是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到民政部门,按照补办结婚证的程序来办,一是当事人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二是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另外,没有婚姻登记档案可查的,还需带上单位或村(居)委会或近亲属出具的婚姻登记情况证明。补领结婚证的日期和原来结婚证日期都写在补领结婚证上。
通过上述的补办结婚证的程序说明,使人们对普遍关心的结婚证丢了怎么补办的问题有了初步的了解。但在现实的生活中,结婚证丢失补办中涉及的一些细节问题,比如说,补办结婚证时提供的户口簿的地址有更改的,身份证号有错误的等等,这就需要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律师通过自己的实务能力,帮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您省心省力,提高效率。
10. 结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也就是说根据我国现行规定,结婚证丢失后,双方目前仍然为夫妻关系的,可以补领结婚证。
一般的流程为:首先找原结婚登记机关咨询当年的结婚登记档案在何处保管(一般应在区县档案馆),然后,去具体保管部门申请出具结婚登记查档证明;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和三张3.5厘米×5.3厘米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及结婚登记查档证明,双方共同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符合条件的,当场补发结婚证。
日前,部分民政局针对曾在辖区内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居民,推出了“免查档补领结婚证”的便民举措。这些民政局积极协调区档案局,推出“免查档补领结婚证”举措,即:凡是在婚姻登记系统中能够查询到结婚登记信息的当事人,不需要再去档案局查档,可直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这一举措减化了办事流程,为居民提供了便利。
温馨提示:各地目前的补办流程略有不同,详情请咨询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